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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校教学科研类大型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2 16:15:25作者:管理员来源:点击量:0次

各学院、中心、定西校区、各学科实验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甘肃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甘科计规〔2019〕1号)以及《甘肃中医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及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摸清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底数,掌握大型仪器设备及设施的开放、共享和使用情况,提升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和实验室开放度,全面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产业创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学校现有的大型仪器设备和设施的开放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研,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及对象

本次调研的对象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及有关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是指原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用于教学科研的单台或成套科学仪器资源(含配套附件或软件);实验室是指学校现有的科研实验中心、陇药产业创新研究院、公共卫生学院学科实验室、中西医结合学院学科实验室以及教学实验实训中心部分实验室。

二、调研内容

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情况,填写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统计表

实验室开放共享情况,填写附件2实验室开放共享情况统计表)。

三、调研工作组成员

调研工作组成员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分两组

第一组  蔺兴遥  陈建国  周映萱  訾俊龙

第二组  颜  娟  魏兴  王勇军  吴  超

四、调研实施

(一)自查阶段

2024年5月25日6月15日,各二级单位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在2024年6月15日17:00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邮箱:sbglc@gszy.edu.cn,联系人:颜娟 13919802726),逾期不候。

(二)现场核查阶段

2024年6月16日-2024年7月15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现场核实核查,具体时间和调研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三)报告形成阶段

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5日,结合各二级单位的自查报告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的现场核查结果,形成学校关于教学科研类大型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的报告。

(四)反馈整改阶段

将形成的调研报告和实际情况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提交汇报,并向各二级单位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5月22日